婚姻不忠涉及原則問題,一般來說,沒有人可以忽視它。但有些人只是認為欺騙是一回事,離婚是另一回事。顯然無法抗拒欺騙的誘惑,但咬緊牙關拒絕離婚。如果發生這種情況,受害方只有一種解決辦法,那就是起訴離婚。
1、起訴離婚
中國提倡婚姻自由。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,則必須準予離婚。雙方只需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,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即可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後,可以發給離婚證。
但是,如果對方堅決要求離婚,一方堅決不同意,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原告提起訴訟,應當注意下列事項,否則本院不予受理:
1.原告必須是婚姻的一方,不能代表他人起訴;
2.被告明確表示,當然,沒有必要多說;
(三)起訴書應當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、事實和理由;
4.找到合適的法院。離婚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被告人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應當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。
2、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
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,調解是必要的一步。經認定關係破裂,調解無效的,準予離婚。關係破裂的决心是什麼?《婚姻法》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情况:
(1)一方重婚或婚內同居:
(2)有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
(3)有賭博、吸毒等不良習慣,堅持反復教育;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;請注意,這裡的分離是由於感情不和。
(5)一方已被宣佈失踪
(6)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其他情形。
3、一方可以直接欺騙和離婚嗎?
在婚姻法中,準予離婚的條件是重婚或與他人同居。如果一方只是欺騙而沒有與其他人同居,離婚是否可以作為情緒崩潰的基礎?
最高法規定,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是一方通姦或非法同居,經教育仍不悔改。無過錯方提起離婚訴訟,或者對方不同意離婚。經過責備,教育,處罰,或者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,過錯方將提出離婚訴訟,確實沒有和解的可能。
囙此,如果一方只作弊一次,另一方就不太可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如果你真的想達到離婚的目的,你可以在分居兩年後提起離婚訴訟。或者你也可以收集對方一再作弊和不斷糾正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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